六、徐某某强迫交易、非法经营案
日期:2020-09-28
被告人徐某某等十三人因在玉山县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,涉嫌强迫交易罪、非法经营罪,刘丽伟律师团队担任被告人徐某某的辩护人,
2020年4月23日玉山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:被告人徐某某犯强迫交易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;犯非法经营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二万元。
被告人徐某某等十三人因在玉山县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,涉嫌强迫交易罪、非法经营罪,刘丽伟律师团队担任被告人徐某某的辩护人,
2020年4月23日玉山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:被告人徐某某犯强迫交易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;犯非法经营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二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