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告人李某因涉嫌贩卖、运输毒品罪、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提起公诉,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:被告人李某犯贩卖、运输毒品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
被告人朱某某因涉嫌贩卖、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 8573.9克和甲基苯丙胺片剂176.18克,于2017年8月5日被原审法院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